甲公司 2020 年度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1 000 万元, 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 150 万元,拨缴工会 经费 21 万元, 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75 万元,上年度结转未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13 万元。已知企 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2%、8%的部分, 准予扣除。在计算甲公司 2020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 支出、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合计金额为( )。
A. 235 万元
B. 259 万元
C. 240 万元
D. 25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