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使用规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A. 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B. 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C. 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7~11岁儿童使用白破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联合疫苗
D. 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次
E. 未完成麻疹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未达到2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