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5日,A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B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45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765000元,款项尚未收到?双方约定,B公司应于2005年10月31日付款?2005年6月4日,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后约定:A公司将应收B公司的货款出售给中国银行,价款为3948750元;在应收B公司货款到期无法收回时,中国银行不能向A公司追偿?A公司根据以往经验,预计该批商品将发生的销售退回金额为351000元,其中,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1000,成本为195000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A公司承担?2005年9月3日,A公司收到B公司退回的商品,价款为351000元?
要求: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编制A公司与应收债权出售有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