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曾根据2015年被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案件,对中国校园欺凌现象进行了综合分析。按照报告给出的研究结果,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在中国发生的地域范围十分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且城市农村均在其内,频次十分密集,绝对数量巨大。
2015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针对10个省市的5864名中小学生的调查显示,有32.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在校时会“偶尔被欺负”,另有6.1%的受访者表示在校“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
有专家表示:“这样的事情一直都存在,之前对于这类问题的看法都是支离破碎的,现在经媒体曝光的越来越多,大家才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
教授A认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双方甚至旁观者都是受害者,不仅会带来身体上的伤害,更将在青少年心中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而且校园欺凌施暴者许多是“问题家庭”的“问题孩子”,教育家长及家长自我教育是减少“问题孩子”产生的重要一环。某中学校长小郭表示,学校和家庭“唯成绩”而忽视其他方面,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心理健康老师的缺少,都是重要成因。
校园欺凌乃至暴力事件的一再发生,让社会各界认识到其严重性,“不再是小事一桩”。要防止校园欺凌的发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多领域齐心协力。 校园欺凌根在心灵,责在家庭、学校和社会。因此,终结校园暴力,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充分发挥教育的作用。长期以来,一些学校和家长“偏重分数,轻视素养”“管控有余,教育不足”,忽视了对学生心理方面的教育。青少年在心智上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必须通过可操作的规则教育、行为教育等,并加以言传身教,帮助他们培养底线意识,并形成健全的人格。
材料二:“我今年21岁了,当我梦见初中时候的事情,有时还是会发着抖醒过来。”小凌回忆起十年前的场景,依旧心有余悸。
小学毕业后,因为父亲工作的原因,小凌从城区学校转到了城郊的机关子弟学校,转学生、成绩好,又因为是课代表,会登记不交作业的同学,这样的几个标签加在了小凌身上,不到两个月,她就成了班里同学的欺凌对象。
扯头发、扇耳光、被关进厕所里,男生负责打,女生负责骂,在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无果后,小凌写了一份遗书。
“无非一死,无非一命。”小凌在遗书里这样写道,这份遗书到现在她还留着。
“因为初中(被欺凌的经历),我整个人生都被毁了,我没有办法恋爱,看见异性就恶心反胃,与人视线交汇时,我会下意识地想,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小凌说。
面对校园里的欺凌事件,大人们往往没有提到足够的认识程度。
小凌并不是没有向老师寻求过帮助。在被同学用凳子砸、被关进厕所、被辱骂之后,她找到老师诉说了自己的遭遇,但老师的反应让她更加心寒,老师认为“一个巴掌拍不响”。
专家B:“成人对校园欺凌这件事很少能看得到位。在面对校园欺凌时,成人的观点往往集中在两个方面,对于受欺凌者,打回去;对于施暴者,以后不许这么做了。仅此而已。对于受欺凌者来说,很少能够打回去的,而且靠打回去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对于施暴者,一句‘以后不许欺负人了’,也难以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小凌最后用自己的方式结束了这场欺凌。
在她长高了十公分,又长胖了十斤之后,她选择了反击。在又一次被群殴之后,她举起石头,打破了其中一个人的头,当时她想:“要死也要一起死。”
这之后,没有人再敢打她。但让她痛苦的是,只有变成一个和加害者一样的施暴者,才能保护自己。 而这之后,阴影在她的生活中如影随形。
“这件事给我带来的伤害挥之不去,一直影响着我的生活,我总是怀疑自己,否认自己,不信任别人,自卑自弃。”小凌说。
专家C认为:“校园欺凌从根本上就是对他人权利和尊严的伤害,而这往往体现在生理、心理和精神三个方面。”
生理上的比较容易治愈,而后两者,心理和精神方面的侵犯,往往很难治愈。心理学将校园欺凌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直接欺凌包括肢体欺凌和言语欺凌,间接欺凌则指通过散播谣言、利用人际关系、煽动他人恶意对待等方式,将受欺凌者排除在某个团体之外。
专家C说:“我国的教育还停留在应试教育阶段,学校没有拿出时间对校园欺凌这件事进行专门的讨论,而这恰恰十分重要。”他认为,等到欺凌事件发生,不管法律有多完备,对孩子的伤害都已经难以挽回了。只有在孩子们中间形成了一定的氛围,才能在扼制校园欺凌上做到向前延伸,不会造成难以平复的后果。
专家D认为:“对于被欺凌者来说,如果心理层面得不到及时疏导,可能会陷入两种极端:陷入抑郁中不能自拔,甚至会产生自杀想法;或寻找比自己弱的目标,将情绪转移到弱者身上,被欺凌者变为新一轮的欺凌者。”
“孩子不是生长在真空环境中,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文化的缩影。如果孩子身边充斥着暴力文化的影视作品、书籍、报刊及游戏等,他们难以独善其身。”教授E分析认为,家庭教育也非常重要,家长如果对孩子实施家暴,会让孩子认为暴力能解决问题,也这么对待他人。
教授F说,青少年的自我认识、人格均处于成长期,其行为模式多来自于效仿,自我辨别和约束能力较弱。当今,一些社会戾气、成人施暴行为,随着网络传播后更易被未成年人效仿。
材料三:近期,有多起校园欺凌事件被新闻曝光,初二学生疑遭校园暴力致死、一名16岁的中学生在校园被欺凌跳楼、8岁的孩子被11名自称“闲来无事打人玩”的学生围殴致死、11岁女孩被同龄女孩们当街扇耳光暴打等等。但按目前法律,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因此对施暴者常只能批评教育,效果并不理想,导致恶性校园欺凌事件继续屡屡发生,已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以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可见问题的严重程度。
而与此同时,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同样犯了校园欺凌的中国留学生三人在达成认罪减刑协议的背景下,依旧将在美国监狱里分别度过漫长的13年、10年和6年刑期,而且在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美国,此生恐怕再难踏上美国的土地。更有意味的是,案发后居然有位涉案同学的父亲试图贿赂受害人,想私下以金钱摆平此事,也被警方逮捕吃上官司。事情到此并没有完,该案的两名受害者还对施暴者们提请了民事赔偿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美国是最早开始研究校园欺凌问题的国家之一,从六十多年前起就开始研究相关现象和问题,寻找解决策略,并从法律层面给出可靠的依据和保障。其中1994年国会通过的《学校安全法案》和《学校禁枪法案》就是两项非常重要的法案,前者规定联邦政府每年需拨专款用于地方学区以帮助学区实现安全管理,而后者配合规定了联邦拨款的申请条件,要求学校对持有武器和违反法律的学生实施停学一年的惩罚,同时学校执行状况直接关系到是否能够领取联邦政府的援助资金等。如今,美国防控校园欺凌的学校安全法律已相当完善,包括从禁枪、风险评估、联邦拨款到公开学校安全状况,由政府和学校共同承担安全管理的责任等。
相比美国法律对校园欺凌的严厉,目前中国法律对施暴孩子的行为要包容的多,尤其是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理过轻。按目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满14周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所以一旦校园欺凌发生,只能由学校和家长解决,但学校又缺乏有效的惩戒方式,有时当事人甚至能用钱来摆平。难怪在美国被判入狱后一位留学生的父亲在面对纽约时报采访时,会认为在美国违法的“校园欺凌”只是孩子间的小打小闹,打完气就消了,他还抱怨美国法律对孩子判得太重,是对美国法律不了解而输了官司等,这一反应不过是国内目前对校园欺凌现象整体缺乏重视的一个缩影而已。
材料四: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材料二中提到的“只有变成一个和加害者一样的施暴者,才能保护自己”引人深思,请你结合社会现实,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文章。
党的()第一次明确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提了出来,强调要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A. 十四大
B. 十五大
C. 十六大
D. 十七大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B.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C. 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 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下列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A. 我们要及时解决并发现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B. 经过这次普法宣传,对小区居民的思想教育很深刻
C. 在写作中,应尽量避免不写错别字
D. 她那慈祥的面容,时常浮现在我的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