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大明公司于2007年6月1日向远洋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该法院依法通知了远洋公司,远洋公司无异议。法院受理后向远洋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远洋公司在6月5日收到后,于6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已知:2006年2月,远洋公司还赠与甲企业价值40万元的汽车;2006年7月,远洋公司放弃了A公司的20万元的货款债权;2006年9月,远洋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设备给乙公司;2007年6月5日,远洋公司偿还了丙公司未到期债务10万元。若庚公司拥有远洋公司500万元的债权,其中300万元的债权以远洋公司的厂房作为抵押。庚公司在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中,持有的表决权数额为()。
A. 0万元
B. 200万元
C. 300万元
D. 500万元
E. 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