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某电器设备厂与甲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约定电器设备厂定期交付保险费,保险公司负责该厂火灾保险。2006年lO月,电器设备厂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维修该厂库房的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建筑公司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将尚带火苗的沥青放在库房顶的油毡上,结果引发火灾。电器设备厂职工刘某因在库房内脱身困难造成大面积烧伤,电器设备厂也遭受财产损失150万元,事后,刘某家属向刘某投保了1年意外伤害保险的乙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请求。电器设备厂也要求甲保险公司赔偿,两家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后,分别按合同约定给付了刘某保险金2万元,赔偿了电器设备厂150万元损失。然后,两家保险公司分别向建筑公司提出追偿要求。问:(1)什么是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2)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要件有哪些?(3)本案中的两家保险公司能否向建筑公司进行代位追偿?为什么?
国家制订完善的保险监督管理规则,主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对保险市场尤其是保险人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的一种方式,此种表述属于哪种监管方式?
A. 实体监管模式
B. 准则监管模式
C. 公示监管模式
D. 以上都不对
张某征得其母书面同意,为其母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并指定张某子乙为受益人。合同签订后两年,乙病死。第三年张母因与张某争吵,自缢身亡。张某有一弟,张某以其子是受益人为由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问:(1)这份合同是否有效?(2)如果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是否应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