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结算在机电工程项目中的应用【案例1H420124-1】 1.背景 某机电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三月底全部扣完。 (3)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o%。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不考虑调价。 (5)业主供料价款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6)若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的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时,业主可按实际完成产值的8%的比例扣留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的实际产值如表1H420124-1所示 该工程进人第四个月时,由于业主资金困难,合同被迫终止。 2.问题 (1)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万元?应扣留的保修金为多少万元? (2)笫一个月到第三个月各月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3)合同终止时业主已支付施工单位各类工程款多少万元? (4)合同终止后业主共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多少万元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