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男,23岁,因“上腹部不适,黑粪3天,呕血1天”来诊。既往史无特殊。查体:体温36.5℃,脉搏130次/分,血压115/60mmHg(1mmHg=0.133kPa),呼吸20次/分,皮肤巩膜苍白。实验室检查:血红蛋白48g/L,给予输血。30分钟后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脉搏150次/分,血压90/45mmHg,呼吸40次/分,面罩吸氧10L/min,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85%。双肺呼吸音粗,可闻及大量湿啰音,咳粉红色泡沫痰。急查血气分析:pH7.380,氧分压46mmHg,二氧化碳分压36mmHg,碱剩余-2mmol/L,动脉血氧饱和度(SaO2)73%。首先给予的处理包括(提示胸部X线片:双肺浸润影,气管水肿液蛋白与血中蛋白比例为0.9。超声心动图及肺动脉导管检查排除心源性肺水肿。血红蛋白60g/L,中心静脉压5mmHg。)()。
A. 气管插管
B. 加快输血速度
C. 停止输血
D. 适度补液扩容
E. 静脉滴注洗涤红细胞悬液
F. 积极止血,严密监测血红蛋白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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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0岁的刘某在某宾馆招聘中,经考核被录用为服务员,宾馆与刘某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之一是:“因宾馆服务业的特殊要求,凡被录用为本宾馆服务员的,不经公司批准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宾馆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刘某在合同签字时,对该条款比较犹豫,但考虑到找工作不容易,且五年后自己年龄也不大,一般不耽误结婚°于是刘某与该宾馆签订了该劳动合同°2012年5月,刘某与其恋爱两年的朋友李某结婚,因李某单位正在分配住房,为了房子能够分得大一点儿,刘某怀了孕°宾馆以此为由提前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写道:“签于刘某违约,宾馆通知刘某,决定自即日起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应在本月内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领取本月份工资”。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宾馆提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该宾馆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李楠30岁那年与贺敏结了婚。不料,在单位组织的一次体检中,李楠被检查出患有癌症,已到中晚期。李楠痛苦万分,离家出走。在他出走4年多后,贺敏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李楠死亡。其实,李楠并没死,他到了上海,一边做生意一边求医治病。在求医问药的过程中,护士白雪给予他无微不至的关怀,两人在教堂举行了婚礼,结合在一起。不过,李楠还是英年早逝。在弥留之际,他立了份遗嘱,将外地那个家财产(一处房产,一部车子)的一半留给了白雪。当白雪照着遗嘱找到贺敏,主张房产和车子的一半价款时,遭到了贺敏的坚决反对。贺敏认为,当年她申请宣告李楠死亡,并没有解除与李楠的婚姻关系,所以白雪和李楠的婚姻是重婚,因此这份协议也是无效的。白雪对此很不服气,无论他们的婚姻是何种性质,遗嘱是李楠真实的意思表示,她都是作为合法的受遗赠人要求继承财产,完全合法。请回答:李楠的遗赠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药材洋金花的主要化学成分是()
A. 丁香酚
B. 木兰脂素
C. 芦丁
D. 绿原酸
E. 东莨菪碱
背景 某机电安装公司承接东南沿海一座大型炼油厂的动力车间技改项目,项目的主要工作是在原有厂房内加装6台H型空压机、与其配套的润滑油站、缓冲罐及相应的电气、仪表、管道施工。空压机的最重组件为48t。项目部用90t汽车吊、选用安全系数为5的吊索就位压缩机。经过4个月的艰苦施工,完成了大部分的施工任务。期间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由于原车间内一台运行的压缩机出现故障,业主要求压缩新机组的单机试运程序,在润滑油站油冲洗尚未合格的情况下,业主下令在润滑油管线连接压缩机润滑点处加装过滤网来保证没有超标固体颗粒进入轴承。 事件二:油冲洗合格后,施工单位组织单机试运,划定了安全警戒区,周围的环境已清扫干净,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已完善,试运所需的水、电、气、油等已经到位。监理工程师认为不够完善,要施工单位补充。 管道同压缩机无应力配管时要检测法兰的哪些位置参数?连接时如何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