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5年3月20日,王某个人出资在某市郊区设立“利民加油站”,从事成品油(汽油、柴油)零售。于2005年12月被该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查获。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王某从事成品油经销期间,未经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依法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在该加油站加油的大部分是附近村民及过往车辆。至被工商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之日,王某经营期间的经销台帐表明,王某非法所得计7600元(销售价减去成本价)。工商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王某未经许可,无照从事成品油经营,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针对该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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