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利润形成与分配的核算2008年12月1日至30日鸿基公司损益类账户发生额如下: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营业费用 30 000其他业务收入 60 000 管理费用 50 000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8 000 财务费用 18 000其他业务成本 35 000 营业外支出 3 0002008年12月31日,鸿基公司有下列经济业务:1. 结转本月已销产品的成本320 000元。2. 支付应由本月负担的财产保险费6 200元。3. 以银行存款支付四季度短期借款利息15 000元。(其中前两月共应付10 000元。)4. 以银行存款支付报刊广告费6 000元。5. 收到罚款现金36 000元。6. 支付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办公设备修理费4 000元给科华设备修理厂。7. 以银行存款支付报刊费2 000元。8. 将本月损益类账户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并计算出利润总额。9. 按利润总额(不考虑调整因素)的25%计算结转所得税,并计算出12月利润净额。10. 设当年1——11月净利润为600 000元,按全年净利润的10%和45%分别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11. 年终结转“未分配利润”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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