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施施工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1日,工期为302天: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外道路开通及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工程可以分包。
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1所示(时间单位:天)。
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由于施工现场外道路未按约定时间开通,致使甲施工单位无法按期开工。2015年2月21日,甲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开工日期推迟3天,补偿延期开工造成的实际损失3万元。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情况属实。
事件2:C工作是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时遇到了难以预料的暴雨天气,工程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甲施工单位及时报告了项目监理机构。为处理安全事故隐患,C工作实际持续时间延长了12天。甲施工单位申请顺延工期12天。补偿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问题:(1)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答复甲施工单位的要求?说明理由。
(2)事件2中,收到甲施工单位报告后,项目监理机构应采取什么措施?应要求甲施工单位采取什么措施?对于甲施工单位顺延工期及补偿经济损失的申请如何答复?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