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为纪念2008年北京奥运会,特生产纪念手表2008块,每块售价5000元。其广告宣称,本款纪念手表限量发行,手表上镶有进口天然钻石,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乙公司从甲公司购进该款手表20块,拟作为礼物赠送给客户。但乙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手表上镶嵌的钻石为人造钻石。后经查实,该批手表镶嵌的钻石均为人造钻石,每粒售价仅为100元,手表成本约为200元。于是,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法院。(首都经贸2009年研) 根据上述案件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请分析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手表买卖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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