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按CFR术语与英国A客户签约成交,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自理。我方于9月1日凌晨2点装船完毕,受载货轮于当日下午起航。因9月1、2日是周末,我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3日上班收到买方急电称:货轮于2日下午4时遇难沉没,货物灭失,要求我方赔偿全部损失。问我方应该赔偿吗?
某公司向外商出售一级大米30吨,成交条件FOB上海。销售合同上写的FOBShanghai.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是航运途中,因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漫泡,品质受到影晌。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于是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这个要求是否合理呢?
如果你是中国公司,出口货物,不承担运费和保费,应该以什么术语报价?
如果你是中国公司,出口时不承担保费,应该以什么术语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