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办公楼,位于市中心区域,建筑面积29326m2,地下2层,地上10层,檐高32.9m。框架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基础埋深7.8m,底板厚度1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抗渗等级P8。室内地面铺设实木地板,工程精装修交工。2010年3月15日开工,外墙结构及装修施工均采用钢管扣件式双排落地脚手架。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2010年6月15日开始进行底板混凝土浇筑,为控制裂缝,拌制水泥采用水化热较小的矿渣水泥,并使用了缓凝减水剂。同时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温度,控制混凝土内外的温差;骨料用水冲洗降温。混凝土浇筑后14h内进行覆盖并开始浇水养护,浇水养护持续了15日。 事件二。工程施工至结构四层时,该地区发生了持续2h的暴雨,并伴有短时6~7级大风。风雨结束后,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排除隐患后恢复了施工生产。 事件三。底板混凝土在浇筑时按设计要求留设了后浇带,并且保留了21日后浇筑,将结构连成整体。填充后浇带时采用了C30混凝土,并保持了14日的湿润养护。 事件四。室内装修时,将一重量为5.8kg的水晶灯直接悬挂在吊顶上。 事件一中施工单位对于混凝土养护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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