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统货 B. 三等 C. 二等 D. 四等 E. 五等
A. 利用散布传单、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产品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等形式,捏造并公开散布虚伪事实,贬损竞争对手或者其他生产者、经营者的商誉 B. 在商品的包装上或者说明书中,对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进行诋毁,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C. 组织人员以客户或者消费者的名义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者新闻单位进行的虚假投诉,诋毁和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D. 进行恶意诉讼(滥用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