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H政法大学同学的四位法学毕业生A、B、C、D,四人相约小聚。A目前是P区人民法院的法官,B是P区刑事警察,C是一名执业律师,D留校任教担任法学讲师职务。话题谈到办案和工作中涉及的司法鉴定。A说,如果案件当中涉及专门性问题,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我们一般都同意,但是鉴定机构必须是我们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经过鉴定得出鉴定意见后,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我们就指定到S市专家委员会进行复核鉴定。如果复核鉴定意见和初鉴鉴定意见不一致,我们最后定案时就以专家委员会的复核鉴定意见为依据。B说,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只要法医鉴定人出具重伤的鉴定意见,我们就立马抓人。鉴定如果搞错了,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是根据鉴定报告办案的。我们又不是法医,又没有学过医学专业知识,报告也看不懂,往往只看最后的意见部分。鉴定书是机密文件,一般也不给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看。C说,当事人委托我们律师办案,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常常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有假,与我们律师没有关系,因为材料是当事人自己提供的,我们律师没有办法去审查核实材料的真伪。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应该是鉴定机构的事情。D说,司法鉴定意见只是专家的个人意见,能不能作为最终定案的依据关键要看司法人员审查判断的结果,即使是程序合法的鉴定意见,也存在着不被采信的风险。A、B、C、D四人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