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的作品与甲在先创作并已发表的作品基本相同。甲在某期刊上发现乙的作品后,便认为乙的作品是对其作品的抄袭,于是就此与乙交涉。请问:乙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企业申办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首先应从哪几方面满足条件?
建设项目试生产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生产等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开展的“三查四定”指什么?
甲乙两合作创作了一部著作,1993年出版时,双方约定的署名顺序为甲、乙。1996年甲、乙在原作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准备出第二版。在该书付印之际乙未经与甲协商,即通知出版社调整署名顺序,将乙署名为第一作者,甲署名为第二作者。图书出版后,甲见署名顺序被调换,便告乙侵犯其署名权。试问甲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