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单位为事业单位,乙单位为行政单位。2018年度和2019年度,甲单位和乙单位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或事项如下:资料一:2018年10月10日,甲单位根据经过批准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支付第三季度水费20万元。10月20日,财政部门经审核后,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向自来水公司支付了该单位的水费20万元。10月25日,该事业单位收到了“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资料二:2018年12月31日,甲单位应收账款余额为100万元,经分析应收账款的性质、构成及以往坏账损失发生率等因素后,估计有5%的应收账款可能无法收回,因此确定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为应收账款余额的5%。2019年8月,该单位发现有4万元的应收账款已经确实无法收回,按规定报经批准后核销坏账。2019年12月31日,该单位应收账款余额为200万元,该单位估计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比率仍然为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4%。假定该单位在2018年之前未计提过坏账准备,该单位其他应收款预计不会发生坏账损失。资料三:2018年1月2日,甲单位与乙软件公司签订合同,委托乙公司开发一套用于专业业务活动的业务管理系统。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后8日内甲单位预付开发费用200万元,开发完交付使用后甲单位支付剩余开发费用300万元。1月8日,甲单位以银行存款支付了200万元预付费用。6月20日,软件开发完成交付使用,甲单位以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剩余开发费用300万元。资料四:2018年5月10日,甲单位某项技术研究项目经过前期研究进入开发阶段。11月20日,该项目开发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了专利权,开发阶段共发生相关支出150万元,另在申请专利权过程中发生专利登记费5万元、律师费2万元,均用银行存款支付。资料五:2018年12月31日,乙单位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之间的差额为20万元。2019年初,财政部门恢复了乙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额度。2019年1月15日,乙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购买一批办公用物资(属于上年预算指标数),支付给供应商15万元价款,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除上述资料外,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1)根据上述资料一,编制甲单位与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有关的会计分录。(2)根据上述资料二,编制甲单位2018年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9月核销坏账和2019年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有关的会计分录。(3)根据上述资料三,2018年1月8日支付预付开发费和2018年6月20日支付剩余开发费有关的会计分录。(4)根据上述资料四,编制甲单位项目开发成功获得专利权时的会计分录。(5)根据上述资料五,编制乙单位与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有关的会计分录。
A. 对
B. 错
政府单位取得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成本。
A. 对
B. 错
某学校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1月2日,银行存款收到财政返还的学费收入20万元;(2)1月3日,收到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收到公用经费10万元;(3)1月10日,财政直接支付应付职工基本工资15万元;(4)1月20日,无偿调拨A小学计算机20台,原值20万元,已提折旧8万元,通过授权支付方式支付运费2000元;(5)1月30日,银行存款收到财政返还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3万元;(6)1月30日,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付日常办公费4万元;
1月2日,某学校财政直接支付工资180000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00元;其中,基本工资60000元,津贴补贴50000元,奖金40000元,绩效工资30000元(奖金与绩效工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其他个人收入”);要求:编制计提工资及发放工资的业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