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1个小时可以生产20条面包或者8个蛋糕。菲利斯在1个小时可以生产30条面包或者15个蛋糕。下面哪一个说法正确?
A. 菲利斯在生产面包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B. 约翰在生产蛋糕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C. 菲利斯在两种产品的生产上都具有绝对优势
D. 约翰在两种产品的生产上都具有绝对优势
E. 菲利斯在蛋糕和面包的生产方面都具有比较优势
比较美国最穷的20%的家庭和最富有的20%的家庭的收入。
约翰1个小时可以生产20条面包或者16个蛋糕。菲利斯在1个小时可以生产30条面包或者15个蛋糕。下面哪一个说法是正确?
A. 菲利斯在生产蛋糕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B. 约翰在生产蛋糕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C. 菲利斯在两种产品的生产上都具有绝对优势
D. 约翰在两种产品的生产上都具有绝对优势
E. 菲利斯在蛋糕和面包的生产方面都具有比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