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还应在股票发行方案中披露哪些重大事项?()
A. 是否存在公司的权益被股东及其关联方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B. 是否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C. 是否存在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指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被处以罚款的行为,除主办券商和律师能依法合理说明或处罚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都应当披露)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谴责的情形
D. 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