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摘自某市向全国公开选拔副厅、局级领导干部信息中的部分内容。 参选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实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事业心强,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作风民主,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并有实绩。 (2)具有拟参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宏观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现任正县(处级)职务并任职2年以上(1998年8月31日前任职),现任国有特大型企业中层正职、国有大型企业厂级副职、国有中型企业厂级正职并任职3年以上(1997年8月31日前任职)。 现任副厅、局级以上职务、国有特大型企业厂级副职以上职备和国有大型企业厂级正职职务的,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获得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不受本款任职资格条件限制,但应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特殊要求: (1)报名参选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位的人选应是中共正式党员。 (2)报名参选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职位的人选应具有本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报名参选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和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的人选,应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 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处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拟选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得分之和。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职务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组成面试评审委员会,采取演讲答辩方式进行面试。评审委员会根据面试人员演讲和现场答辩等情况,综合考察其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能力、拟选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以及气质风度、情绪稳定性、自我认知等个性特征。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根据成绩按拟选职务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初步确定考察对象。
A公司为上市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次年3月31日完成,年度财务报表于次年的3月31日批准对外报出。2013年发生的有关事项如下: (1)2013年11月5日,A公司涉及一项诉讼案。具体情况如下:2012年9月1日,A公司的子公司W公司从H银行贷款800万元,期限1年,由A公司全额担保。W公司因经营困难,该笔贷款逾期未还,银行于2013年11月5日起诉W公司和A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对该诉讼作出判决。A公司法律顾问认为败诉的可能性为80%,鉴于W公司的财务状况,如果败诉,预计A公司需替B公司偿还贷款8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企业为关联方提供的债务担保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2)2013年10月1日,A公司一款新型产品上市,对于购买该款产品的消费者,A公司做出如下承诺:该产品售出后3年内,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A公司免费负责保修。经合理测算,该产品如果发生较小质量问题,发生的维修费用为销售收入的2%;如果发生较大质量问题,发生的维修费用为销售收入的4%。2013年第四季度,A公司共销售该产品2500台,每台售价2万元,销售收入共计5000万元,预计85%不会发生质量问题,10%很可能发生较小质量问题;5%很可能发生较大质量问题。 (3)2013年8月,A公司与C公司签订一份Y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在2014年5月底以650万元的价格总额向C公司销售1000件Y产品,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2013年12月31日,A公司库存Y产品1000件,成本总额为800万元,按目前市场价格计算的市价总额为800万元。假定A公司销售Y产品不发生销售费用。 (4)2013年12月,A公司与D公司签订一份不可撤销合同,约定在2014年4月以720万元的价格向D公司销售一批X产品;D公司应预付定金50万元,若A公司违约,双倍返还定金。2013年12月31日,A公司的库存中没有X产品及生产该产品所需原材料。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A公司预计该批X产品的生产成本为750万元。D公司预付的定金50万元已收到。 (5)2013年11月7日,A公司销售给E公司的F设备出现质量问题,致使E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E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A公司尚未接到法院的判决。在咨询了法律顾问后,A公司认为败诉的可能性为60%,如果败诉,需要赔偿的金额在60万元~100万元之间,且该区间内每个金额的可能性均大致相同。同时,经查明,F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A公司委托W公司设计加工的零部件存在缺陷。A公司与W公司协商后,很可能从W公司获得50万元的赔偿。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因上述或有事项A公司对外报出的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预计负债"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A. 984
B. 1040
C. 1060
D. 980
课例点评题:分析下面初中八年级音乐课《民族花苑》教学课例,并对其教学设计、教学环节进行点评。【课题名称】《民族花苑》【教学内容】欣赏《瑶族舞曲》《追鱼》《阿玛勒俄》,学唱歌曲《青春舞曲》。【教学目标】1.通过对部分少数民族歌(乐)曲欣赏、演奏、演唱等活动,感受少数民族音乐的风格与特点,初步了解我国丰富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从而更加热爱多民族构成的伟大祖国。2.通过欣赏、演唱等音乐实践,感受速度、力度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教学重点】感受各民族的音乐风格及速度、力度的作用。【教学难点】少数民族音乐风格的再现。【教具准备】多媒体课件、电子琴、磁带、口风琴、口琴、打击乐器。【教学过程】一、情景导入1.引入:进入民族大观园。2.观看民族服饰。3.出示课题《民族花苑》。二、欣赏与感悟(一)(来到瑶山--)欣赏《瑶族舞曲》1.完整欣赏并提问:此曲描写什么情景?可分几部分?2.分析三段旋律的速度、力度(仅以慢、快、强、弱表示)及表现情景,介绍瑶族长鼓。(二)(来到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吊脚楼--)欣赏《追渔》1.出示图片(傣族生活场景、葫芦丝),完整欣赏并思考:根据速度、力度的变化,此曲可分几段?2.师生再现(演奏)第一部分主题(简化谱)(钢琴、口风琴、口琴、打击乐器)。(三)(来到青藏高原--)欣赏《阿玛勒俄》1.出示图片(布达拉宫)提问:我们到了哪个民族地区?你对藏族人民的生活风俗有什么了解?你能为大家演唱一首藏族歌曲或跳一段藏族舞蹈吗?2.完整欣赏,简介“囊玛”及《阿玛勒俄》。“囊玛”的音乐由“引子、歌曲、舞曲”三部分组成。引子由乐队演奏,曲调较为固定,歌曲部分音乐柔美抒情,以歌为主,舞蹈动作很少,歌曲完毕紧接舞曲,音乐急速跳跃,舞者随乐声起舞,气氛热烈、情绪高涨。《阿玛勒俄》是流行于西藏拉萨等地区藏族传统歌舞“囊玛”中的一首歌曲,《阿玛勒俄》是歌曲开始的主要衬词。歌曲艺术性强、歌词寓意深刻、旋律连绵抒情、演唱高亢嘹亮。3.播放藏族舞蹈图像,学生模仿手部、脚部的几个典型动作。手部动作:甩袖。脚部动作:踢踏步、踏点步。4.小组与个人展示,生生、师生评议,教师适时给予表扬鼓励。5.师生合作,用所学动作表演舞蹈《北京的金山上》。(四)(来到天山脚下--)学唱歌曲《青春舞曲》1.欣赏歌曲录音,讲出是哪个民族的歌曲?2.简介王洛宾。3.学习歌曲(歌谱、填词)。4.分析用什么速度、力度、情绪演唱?5.跟伴奏有感情地演唱。三、小结今天我们游览了充满诗情画意的瑶山、清新葱绿的西双版纳、亘古神秘的青藏高原和葡萄满园、牛羊肥美的天山风光,了解了少数民族地区的风土人情,感受了那里的音乐文化,还用歌声、舞蹈表达了兄弟民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请同学们在课后继续对我国各民族的音乐进行欣赏、探索,并将你们搜集的音像资料带来,在下节课上与大家一起交流分享。
某日晚上23点,赵某妻子黄某回家后见丈夫赵某躺在地上,满头是血,立刻拨打110报警。110接警后,迅速指派人员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赵某已经死亡,在赵某尸体旁找到一盏带血迹的台灯。公安机关遂对此案立案侦查。 案情续一: 110接到现场民警反馈后,迅速调集、指挥有关民警布控查缉。民警谢某、陈某在巡逻时,发现张某、刘某、王某三人神色慌张,形迹可疑,即同时对三人逐个进行盘问。就在谢某、陈某盘问时,刘某突然转身用随身携带的背包袭击陈某,陈某经警告无效,使用警棍打击刘某的头部,将其制服。 案情续二: 谢某、陈某对刘某救治后,将三人带回公安机关继续盘问。经过询问,刘某、张某供述了对赵某的犯罪事实,但王某称不认识赵某。经过侦查,公安机关对赵某死亡案件获取了以下证据: 物证:台灯;不锈钢茶壶;烟灰缸;指纹;脚印。 勘验笔录:离尸体1米处地面上有一盏台灯,沾有血迹。其他物品没有血迹;现场脚印混乱,除刘某、张某、赵某、黄某四人的脚印外,还提取到一个脚印,但不属于上述四人。 尸体鉴定意见:赵某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胸部肋骨断裂4根,但致命原因系被钝器多次打击头部致颅内出血,系他杀死亡,死亡时间约在23时许。 刘某供述:当晚21时,和张某进入赵某家中,对赵某殴打后,自己顺手掂起不锈钢茶壶打赵某胸部,打完后就离开赵某家;但不承认杀人。 张某供述:赵某倒地后,刘某又用桌上的烟灰缸继续击打赵某胸部,也不承认杀人。 王某供述:看完电影在路上正好遇到刘某、张某二人,遂同路。不知道刘某、张某之前有什么行为。 黄某证人证言:曾听赵某说过,刘某与赵某有仇,刘某多次威胁要杀死赵某;赵某的钱包和放在沙发上的手机和自己的金首饰也不见了。 对台灯的鉴定意见:台灯上检出赵某的DNA分型,台灯柱体上检出一个指纹,不属于刘某、张某、赵某、黄某四人; 对不锈钢茶壶的鉴定意见:不锈钢茶壶上检出赵某的DNA分型,并检出刘某的指纹和DNA分型; 对烟灰缸的鉴定意见:烟灰缸上检出赵某的DNA分型。 侦查期间,王某的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供了一份许某的证人证言,证明王某在当天看完电影回家的路上遇到张某、刘某,随后同行,但该证人证言没有证人许某的签名。 案情续三: 后公安机关经过多方调查取证,终于查明案件事实: 刘某与赵某是情敌,在其日记本上记载着想杀死赵某。案发当日上午刘某找到与赵某在生意上有矛盾的张某,提出共同“教训”一下赵某。张某、刘某二人约好晚上21时共同去赵某家中。二人翻窗进入赵某家中后,同时对赵某拳打脚踢,致赵某重伤倒地。刘某不听张某的劝阻又上前用不锈钢茶壶砸赵某胸部。二人于21时20分离开现场。出门后,二人遇到王某,便邀请王某一起走。二人离开赵某家不久,赵某的邻居孙某经过赵某家时发现门虚掩,便进房间查看,发现赵某躺在地上,踢了一脚没有反应,就在房里四处搜寻,搜得金首饰后又拿起沙发上的手机欲离开,突然发现赵某眼睛睁着正盯着他,担心此人未死认出自己,于是拿起台灯猛砸赵某头部,致其死亡。 民警在盘查时存在什么问题?并说明正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