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原则是指临床医师在为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方案后,必须向病人提供包括诊断结论、治疗决策、病情预后及诊治费用等方面真实、充分的信息,尤其是诊疗方案的性质、作用、依据、损伤、风险、不可预测的意外及其他可供选择的诊疗方案及其利弊信息,使病人或家属经深思熟虑自主作出选择,并以相应方式表达其接手或拒绝此种诊疗方案的意愿和承诺;在得到患方明确承诺后,才可最终确定和实施由其确认的诊疗方案。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违反了知情同意原则的是:
A. 医生向患者交代了目前患者可以选择的两种治疗方案,但患者和家属由于文化水平低,并未听懂,因此让医生替他们做决定
B. 医生向白血病患儿的家属交代了骨髓移植手术的作用、风险、预后及花费等情况,家属在讨论后,决定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C. 某患者在进行检查前,医生将检查的用处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向患者告知,患者表示清楚,但非常关心检查的费用是否报销,在得知是自费检查时,拒绝了该项检查
D. 某患者在化疗前,医生提供了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一种为效果较好但昂贵的进口药,一种是效果稍差但便宜的国产药,家属和患者的意见不一致,请医生帮他们拿主意,在医生的耐心解释下,患者与家属终于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