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无线电一厂和无线电二厂是两家国有企业,2004年5月与本市华科电子研究所(一家民营科研机构)协商,3家法人各自出资一部分,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共同组建腾达股份有限公司。3家发起人共同拟定的公司组建方案部分内容如下:(1)公司筹集资本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但总股本只有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与公司拟筹集的资本总数的差额,通过每股1.5元的溢价发行方式获得。(2)无线电一厂认缴股本600万元,以场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作价折股和部分货币缴股;无线电二厂认购股本300万元,分别以机器设备和商标使用权作价250万元和50万元;华科电子研究所认购股本300万元,以专利技术作价折股200万元并出现金100万元;(3)公司存续期间,可依法定程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并允许股东退股;(4)若公司因故不能设立,则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认股比例分担。请回答问题:结合腾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存续期间公司资本变动的规定,下面哪些说法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 腾达公司在存续期间,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股东会的同意,只能增加注册资本,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B. 腾达公司在存续期间,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股东会的同意,可以增加或减少资本,但必须履行法定的手续。
C. 腾达公司作为股份有限公司,不仅允许股东自由转让出资,而且允许股东退股
D. 腾达公司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只允许股东自由转让出资,但不允许股东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