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B. 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C.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D. 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从一重罪处罚原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