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明确“资助”和“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两个概念,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A. 资助包括筹集资金和提供资金两种具体行为,单纯的筹集资金行为,同样应以资助恐怖活动罪定罪处罚
B. “资助”的方式不以金钱为限,为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筹集、提供经费、物资或者提供场所以及其他物质便利的行为,均属于资助行为
C. 资助恐怖活动罪的成立必须以被资助的人具体实施恐怖活动为条件
D. 资助恐怖活动罪的成立不以被资助的人具体实施恐怖活动为条件,预谋实施、准备实施和实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均属于刑法第120条之一规定的“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