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含有2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是A项为 2300m3,B项为3200m3,经协商合同价A项为180元/m3,B项为160元/m3。承包合同规定:
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修金。
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0.9。
根据市场情况规定价格调整系数平均按1.2计算。
工程师签发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
预付款在最后2个月扣除,每月扣50%。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表4-1所示。
1. 计算预付款是多少?
2.计算每月工程量价款,工程师应签证的工程款、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各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