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棉纺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3月1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516000元(全部为工资),该企业2012年3月份发生的有关职工薪酬业务如下: (1)1日,企业租入房屋4套供管理人员免费使用,月租金共计12000元,每月末支付租金,企业于当月31日以银行存款支付本月租金12000元。 (2)5日,从月初应付职工薪酬中扣除企业代扣由职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8900元(尚未缴纳),为职工代垫的家庭医药费5000元,通过银行转账实际发放工资502100元。 (3)24日,企业以其生产的毛巾被作为福利发放给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职工,该批毛巾被市场售价总额为45000元(不含价格),成本总额为30000元。 (4)31日,本月各部门工资计算结果如下表: 2012年3月份部门工资计算简表 部门车间生产部门车间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销售部门施工部门合计 金额25800029700634007410059800485000 假定该企业社会保险费的计提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住房公积薪金的计提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根据资料(4),下列各项中,该企业分配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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