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位于市区的某国有工业企业利用厂区空地委托某建筑公司建造写字楼,2010年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40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160万元; (2)写字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其中含装修费用500万元; (3)当期发生的销售费用为100万元、管理费用为400万元,财务费用为4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300万元,含加息50万元,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但是不能按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分摊; (4)写字楼竣工验收,将总建筑面积的1/2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6500万元;将另外1/2的建筑面积出租,当年取得租金收入1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所在省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除利息以外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是4%。)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