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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交商业发票,该信用证对货物的描述如下:520件100%纯丝绸女裤,贸易术语为FOBXXX港,从ABC港运至DEF港。开证行收到单据后认为单证不符,理由是商业发票没有注明FOBXXX港贸易术语。( )

A. 开证行的拒付是无理的,商业发票上没有必要注明贸易术语。
B. 开证行的拒付是无理的,因为信用证没有要求商业发票上必须注明贸易术语。
C. 开证行有权拒付,“贸易术语为FOBXXX港”是信用证中货物描述的一部分,发票的货物描述应该与信用证的描述相符合。
D. 开证行接受不接受单据都可,看实际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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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分批装运的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是10 000包,受益人装运了10 000包,但在国内运输过程中有3包遭受水渍损坏,为此,受益人提供的提单中注明数量为9997包。( )

A. UCP600第30条
B. 款规定了一个5%的增减幅度,因此9997包不会构成不符受益人不应该在提单上注明数量为9997包,而应该直接写上发货时的数量。
C. 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将构成单证不符,理由是短装。因为信用证明确规定计数单位是包,又因为信用证禁止分批装运,因此在单据上表示短装,即使数量小也会构成不符。
D. 受益人可以在单据表明短装的3包将不收取货款即可。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都是担保人负第一性偿付责任的银行保函。

A. 对
B. 错

根据基础合约开立的保函,只要此基础合同失效(无论是执行完毕还是因为某种原因中途停止),保函即告自动失效。

A. 对
B. 错

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向中东某国出口一批货物,根据合同投保了水渍险附加偷窃提货不着险。但在海运途中,因两伊战起船被扣押,而后进口商因提货不着便向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我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不予赔偿。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否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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