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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原在公司的销售部门,所以手中有盖了公司章的空白合同。甲被调离后,一直想回到销售部。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甲用盖了章的空白合同与乙公司签订了本公司产品的销售合同。甲所在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催货单以后才知道甲的行为,并回函给乙公司说明甲的情况。下面选项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选择接受甲与其签订的合同,但要与甲所在公司联系,使合同生效,然后重新与甲公司再签一份有效合同
B乙公司可以选择接受与其签订的合同,但是必须要甲所在公司明确承认甲的行为是代表公司为之
C甲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因为甲已经不在公司的销售部门,所以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合同的后果上甲本人承担
D甲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由甲所在公司承担合同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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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丁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司考第31题)

A.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
B.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
C.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
D.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

2.小李是乙公司的普通雇员,任职销售部。一日小李跟部长一起约甲公司代表在一家咖啡厅谈业务,中途部长有急事提前离开,临走时嘱咐小李:负责结账、把甲公司代表送回去;部长特别说明:不要与甲公司代表谈业务上的事,一切等他有时间再约对方谈。小李觉得这是个展示自己能力机会,于是在部长走后便与对方接着谈,并且达成了一致,当场在合同书上签字。小李的行为的后果:

A对于乙公司不产生法律效力,因为部长临走时特别说明,不许他过问业务上的事情。
B对于乙公司不产生法律效力,因为小李不是部长,没有代公司办理业务的资格。
C小李的行为性质是职务代理,对于乙公司产生法律效力。
D小李的行为性质是职务代理,但是对于乙公司不产生法律效力,因为部长临走时特别说明,不许他过问业务上的事情,这是对于小李行为和权力的限制。

甲8周岁,多次在国际钢琴大赛中获奖,并获得大量奖金。甲的父母乙、丙为了甲的利益,考虑到甲的奖金存放银行增值有限,遂将奖金全部购买了股票,但恰遇股市暴跌,甲的奖金损失过半。关于乙、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司考题多选第52题)

A.乙、丙应对投资股票给甲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B.乙、丙不能随意处分甲的财产
C.乙、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无须承担责任
D.如主张赔偿,甲对父母的诉讼时效期间在进行中的最后6个月内因自己系无行为能力人而中止,待成年后继续计算

君平昌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采取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曾君、郭昌是其中的两名合伙人。在一次由曾君主办、郭昌辅办的诉讼代理业务中,因二人的重大过失而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导致该所对客户应承担巨额赔偿责任。关于该客户的求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司考第72题)

A.向该所主张全部赔偿责任
B.向曾君主张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C.向郭昌主张补充赔偿责任
D.向该所其他合伙人主张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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