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35岁,近两个月来出现右睑下垂,睁眼费力,同时出现双下肢无力,行动不便。症状呈波动性,晨轻暮重,疲劳试验(+),新斯的明试验(+),血清乙酰胆碱受体抗体(+),此患者给予新斯的明和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效果显著。采用新斯的明治疗的机制是()
A. 抑制胸腺增生
B. 抑制胆碱酯酶,增加乙酰胆碱和受体结合的几率
C. 抑制自身免疫反应,减少乙酰胆碱受体抗体的产生
D. 清除血浆内免疫球蛋白及循环免疫复合物
E. 促进乙酰胆碱受体的再生
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我国按()从2000版ISO9000族国际标准转化而成的。
A. 目标原则
B. 等效原则
C. 参照原则
D. 等同原则
开证行I行开出了一份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用于进口货物。议付行向其提交了单据,但I行发现单据不符。它将不符点通知了议付行,并告知保存单据听候处理。同时,I行将不符点通知了申请人,申请人接受了不符点。于是I行通知议付行接受单据并告知付款日期。()
A. I行已经指出单据存在不符点,并告知保存单据听候处理。因此在付款日,如果开证申请人不能向I行提供资金,I行可以拒付
B. 单据存在不符点,因而将视为按托收方式处理,从而适用URC522
C. I行按照相关规定发出了拒付通知,并洽开证申请人放弃不符点。在收到放弃不符点的通知时,I行愿意按照客户的要求,向议付行发出接受通知,同时告知付款日期。在提供了该通知后,I行就承担了信用证项下到期付款的义务,而不论开证申请人是否提供了相关资金
D. 只要开证申请人表明接受不符点单据,开证行就必须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