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柱间距9m,楼盖为梁板结构。第三层楼板施工当天气温为35℃,没有雨。施工单位制定了完整的施工方案,采用商品混凝土。钢筋现场加工,采用木模板,由木工制作好后直接拼装。其施工过程如下:模板安装用具有足够强度和风度的钢管做支撑,模板拼接整齐、严密。楼面模板安装完毕后,用水准仪抄平,保证整体在同一个平面上,不存在凹凸不平的问题。钢筋绑扎符合规范要求。但是,施工现场没有设计图纸上按最小配筋率要求的HPB300钢筋(φ12@200),需要用其他钢筋代替。施工单位经与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决定用HRB335的钢筋代替,按等强度折算后为φ12@250,以保证整体受力不变。钢筋验收后,将木模板中的垃圾清理干净,就开始浇筑混凝土。浇筑前首先根据要求取足够的试样,送试验室进行试验。之后开始浇筑混凝土,振捣密实。10d后经试验室试验,混凝土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起过了75%,施工单位决定拆除模板。拆模后为保证结构的安全性,在梁的中部、雨篷外边缘、楼梯等处采用局部临时支撑。拆模后发现: (1)梁板挠度过大,起过了规范的要求; (2)混凝土局部有蜂窝、麻面现象,个别部位形成空洞; (3)楼面混凝土局部有开裂现象。对跨度为9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进,起拱高度应为跨度的()。
A. 1/1000~3/1000
B. 3/1000~5/1000
C. 2/100~3/100
D. 3/10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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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丰食品公司是一家销售额为5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方某大城市的合资食品公司,以生产冰激凌、饼干等食品为主,员工总数为700人,外方合作伙伴是一家著名的国际食品公司。过去4年来,该公司的业务一直以平均每年70%以上的速度增长,但同时也面临着激烈的国内与国际竞争的压力,其中最大的压力来自本土企业的低价竞争。如果不降价,该公司产品的平均价格将比本土竞争对手高出40%。 为了保持产品的竞争力,该公司打算降低产品价格。然而,如果仅仅采取降低价格手段,利润率肯定会下降,这是公司不愿看到的。因此,降低现有产品的运营成本就成了该公司在降价之后保持竞争力和维持利润率的一种战略选择。但是,公司的高层也意识到,降低价格不是保持竞争力的长久之计,长期成功的关键在于加强新产品的开发。如果公司能够持续不断地开发出本地竞争对手不能提供的新产品,那么凭借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顾客忠诚度,仍然能够以较高的价格出售产品,维持以往的利润率。 可以说,这家公司的战略目标是清楚的。它要实现两个目标:一是提高运营的效率,具体做法是把现有产品的运营成本降低20%,以抵消降价对利润率的影响;二是建立产品领先优势,为此必须至少把新产品的平均开发周期缩短20%-30%,同时还要保证新产品的销售额占到当年产品销售总额的40%。 然而,绿丰食品公司在提出新战略6个月后,不管是降低运营成本还是开发新产品,都没有取得多大的成效。运营成本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不仅没有降低,反而上升了。按照计划早该推出的新产品,也迟迟不能推出。
塑料制品的挑战 A公司是一家小型工业公司,地处美国密执根州,专门从事金属零件的加工。他们认为,自己是一家大型汽车制造公司的主要供应厂商。有一天,这家公司的销售部经理米歇尔走进生产部经理兼总工程师马克的办公室,把一只加工零件丢在他的桌子上。 米歇尔问:“这只零件怎么样?” 马克说:我不太清楚,但它看上去和我们的产品一模一样,这是我们的吗?” 米歇尔说:“不,是一家日本公司制造的。” 马克问:“他们开什么价?” 米歇尔说:“每只比我们少20美分,而那家汽车制造公司合诉我,它在质量上完全符合他们的要求!” 马克问:“可它是在日本制造的,还要运到这里!他们怎么能开这个价?” 米歇尔说:“谁知道呢,如果我们不干点什么的话,今后就甭想吃好饭了。” 两个月以后,马克打了个电话给米歇尔,请她来自己的办公室。他说:“我想给你看点东西。”那位销售部经理来了,总工程师递给她一只塑料制品,与那个金属零件一模一样。 马克问:“你认为它怎么样?” 米歇尔说:“嘿,它轻多了!” 马克说:“它的造价也低多了。” 米歇尔说:“不过,它的功能与那只金属零件一样吗?” 马克说:“那是当然的啦,我们已做了各项测试,你看它销得出手吗?” 米歇尔说:“我敢打赌,眼下那家汽车制造公司就在找这种份量轻的零件厂。” 第二天,在这家公司的管理人员碰头会上,有人要求金工车间主任哈里估计一下,造这只塑料制品会遇到什么问题。他说:“问题?那真是太多了,我们还没有造这种产品的机器,也不知道制造的工艺。我们可以弄到这些机器设备,也会知道怎样去生产这些零件,可这得花钱、花时间,还要培训工人。” 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A公司将案例中提及的那家大型汽车制造公司作为自己的()
A. 顾客
B. 竞争厂家
C. 供应商
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为2000万美元。在其注册资本中,美国投资者A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4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0%;境内B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境内C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合营各方均已按照合营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了出资。2013年4月1日,A公司与法国的D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A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甲公司20%的股权作价500万美元转让给D公司。A公司就该事项书面通知B公司和C公司征求同意,C公司书面回复A公司表示同意,B公司则向A公司书面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被A公司拒绝。2013年10月19日,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该股权转让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撤销A公司与D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2013年6月1日.C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甲公司25%的股权质押给E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一直未办理质押登记,也未报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数额是否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美国的A公司与法国的D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3)B公司以“该股权转让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撤销A公司与D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4)如果D公司以该股权转让侵害了B公司的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认定A公司与D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5)C公司与E公司之间的股权质押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 (6)如果C公司仅以该股权质押合同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政府投资的某工程,某监理单位承担了该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1:工程招标时,A、B、C、D、E、F、G共七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评标时,发现A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虽加盖了公章,但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被授权人的签字(招标文件中对是否可由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B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分析其原因是施工工艺落后造成的;C投标单位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380d作为投标工期,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如果中标,合同工期按定额工期400d签订;D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汇总有误。事件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G、F、E投标单位为前3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分别找G、F、E投标单位重新报价,以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按原投标价签定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以中标单位再次新报价签订协议书,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监理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设单位最终接受了监理单位的意见,确定G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事件3: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要求G单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确定工程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按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施工噪声和环境保护相关手续。事件4:开工前,设计单位组织召开了设计交底会。会议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整理了一份《设计修改建议书》,提交给设计单位。事件5:施工开始前,G单位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送了《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有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了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和保护措施后,即予以签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