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对减税和免税的税收筹划,要注意税收减税和免税规定的界限,主要应注意()。A.企业从事国家重点对减税和免税的税收筹划,要注意税收减税和免税规定的界限,主要应注意()。

A.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B. 减免税优惠期限的把握
C. 必须履行有关程序
D. 有关技术操作的政策把握

查看答案
更多问题

华兴造船厂年平均税前利润为1000000元(已扣除折旧),新购一台大型设备原值400000元,预计残值率为3%,假设折旧年限为5年,该厂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中的任何一种方法计提折旧。请问: (1)当该企业各年的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应该选用什么方法折旧,才能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2)如果该企业前两年享受免征所得税的待遇,企业应该选用什么方法折旧,才能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A. 遗失之日起1年内
B. 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C. 遗失之日起6个月内
D. 发布公告之日起1年内

某县居民王某自筹资金建造一栋三层楼房,2007年3月1日开工,2007年11月1日竣工,2008年2月3日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2008年3月1日办理好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请问王某从何时开始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A. 2007年3月1日
B. 2007年11月1日
C. 2008年2月3日
D. 2008年3月1日

原告:姚鹏程,男 被告:姚昆云,女 姚鹏程与姚昆云原系夫妻,2005年5月经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所生男孩姚悦达由姚昆云抚养。2006年9月前,姚昆云将孩子“姚悦达”改名为“马睿达”。2010年,姚鹏程以姚昆云侵犯孩子姓名权和自己探视权为由诉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要求姚昆云恢复孩子原姓氏,审理中,姚昆云以孩子的名字是经姚鹏程同意,且已改名6年,姚鹏程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同意姚鹏程的诉讼请求。姚昆云认为孩子改名是征得姚鹏程同意,对此姚鹏程予以否认,姚昆云也无确凿证据予以证实。 问:姚昆云将孩子“姚悦达”改名为“马睿达”是否侵犯了姚悦达的姓名权?
《婚姻法》对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做了哪些规定?

答案查题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