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内资企业2018年度会计账面利润80000元,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0元,申报缴纳所得税2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经某注册会计师年终审查,发现与应纳税所得额有关的业务内容如下:(1)企业全年应发工资总额2116400元,并按规定的2%、14%和8%的比例分别计算提取并使用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2)自行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中含本年度的国库券利息收入12000元。(3)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有税收滞纳金1000元,向其关联企业赞助支出30000元。(4)管理费用账户中实际列支了全年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265000元,经核定企业全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为6500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及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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