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人数年均70人,资产总额2500万元。2010年度有关生产经营隋况为:
(1)年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10吨,每吨单价0.8万元,共计金额8万元;当年内又购进已税烟丝5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0.8万元,取得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存款支付购货金额4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采购烟丝过程中共计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用2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2)当年生产领用烟丝45万元;销售卷烟120标准箱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经批准销售卷烟8标准箱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
(5)销售费用10万元(含广告费8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费用150万元和计提的三项经费37.5万元。三项经费具体情况如下:计提工会经费3万元,已取得专用收据;计提福利费30万元,实际发生28万元;计提教育经费4.5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
(7)营业外支出2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10万元。
(8)“投资收益”账户表明有来源于全资子公司投资收益27万元(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9)2009年经税务机关审核的经营损失为7.3万元。
(注:烟丝消费税税率30%,卷烟消费税税率56%,每标准箱定额征收消费税150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步均为共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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