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客户冯鑫(单身),28周岁,杭州萧山籍人士,名下无房,欲购买业主狄强名下的一套91平方米的位于杭州市拱墅区朗诗田园绿郡的住宅。2、业主狄强,35周岁,于2010年与配偶顾欢登记结婚,狄强名下仅有这一套朗诗田园绿郡的住宅,该套住宅为狄强于2015年8月购入的商品房,建成年代为2000年。顾欢名下有一套位于上城区袁井巷的住宅,据悉该住宅为2016年3月赠与所得。除上述房产外,狄强夫妇无其他房产。3、买卖双方于2017年5月5日至杭州链家总部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合同价为300万元,预计该价格能通过农税核定价。若狄强名下朗诗田园绿郡的住宅为狄强于2010年5月购入并在当月办理好三证,则此次买卖双方交易时应缴纳42750元契税。契税计算公式为:(计税金额-增值税)╳1.5%。
查看答案
搜索结果不匹配?点我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