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限时限人原则。小组人数一般为10~15人(课堂教学也可以班为单位),最好由不同专业或不同岗位者组成;时间一般为20~60分钟;设主持人一名,主持人只主持会议,对设想不作评论。设记录员1~2人,要求认真将与会者每一设想不论好坏都完整地记录下来。 B. 突出求异创新。这是头脑风暴法的宗旨。要求有尽可能多的不同的创新想法。 C. 综合改善原则。探索取长补短和改进办法。除提出自己的意见外,鼓励参加者对他人已经提出的设想进行补充、改进和综合,强调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和相互完善,这是会议能否成功的标准。 D. 以量求质原则。追求数量。意见越多,产生好意见的可能性越大,这是获得高质量创造性设想的条件。例如, 要求超常的快速思维,如在事先准备的基础上要求在20分钟内产生或发表100个想法或构思。 E. 自由畅想原则。欢迎各抒己见,自由鸣放,创造一种自由、活跃的气氛,激发参加者提出各种荒诞的想法,使与会者思想放松,这是头脑风暴法的关键。 F. 庭外判决原则(延迟评判原则)。对各种意见、方案的评判必须放到最后阶段,此前不能对别人的意见提出批评和评价。认真对待任何一种设想,而不管其是否适当和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