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械制造厂仪表车间车工班的李某、徐某、陈某和徒工小张、小孟及徐某的妻子饶某,聚集在一间约18㎡的休息室内,用一个5KW的电炉取暖。将门窗紧闭,墙角存放一个盛装15kg汽油的玻璃瓶。玻璃瓶内压力,随着室温升高而加大,先后两次将瓶塞顶出,被徒工小孟先后两次用力塞紧。由于瓶内压力不断增大,把玻璃瓶胀开一道裂缝,汽油慢慢向外渗出,流向电炉。坐在电炉旁的陈某、饶某发现汽油渗出后,立刻用拖布擦拭汽油。在擦拭清理过程中,拖布的汽油溅到电炉丝上,瞬间电炉就燃烧起来,火焰顺着油迹向汽油瓶烧去。屋内的几个人见事不妙都往门口跑,徐某用力把门打开,因屋内充满汽油蒸气,门一开,屋外充足的氧气使屋内刹那间火光冲天,汽油瓶爆炸。造成3人被烧死,其他人被烧伤,房屋和机床被烧毁,经济损失惨重。根据上述事实,该事故原因是严重违反休息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规定,汽油瓶受热胀裂,遇火燃烧爆炸,发现危险后处理操作方法错误,缺乏有关汽油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知识,遇险后不会正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