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股份有限公司是1992年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1994年,公司发行三年期公司债券2 000万元。作为公司主要股东的6家国有企业考虑到本年度股份公司业绩平平,又要支付2 000万元公司债的本金,加利息720万元,股东的股本将会锐减。于是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支付三年期到期的公司债的本息2 720万元列为公司的成本支出,支付股东股息460万元,同列为本年公司成本一栏。此时公司的税前利润仅剩960万元,提取各种基金后,股东几乎没有得到分红。
问:公司所列账目是否正确?为什么?
查看答案
搜索结果不匹配?点我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