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A公司向国外B公司发盘,玉米200公吨,每公吨250美元,发盘有效期10天。3天后,B公司复电称,对该批货物感兴趣,但要进一步考虑。2天后,B公司两次来电,要求将货物数量增至500公吨,价格降至230美元/公吨。3天后,我A公司将这批玉米卖给另一外商,并在第10天复电B公司,通知货已售出。但B公司坚持要我方交货,否则以我方擅自撤约为由,要求赔偿。我方拒绝赔偿。试问,我方的做法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甲在2月17日上午用航空信寄出一份实盘给乙,乙在发盘中注明“不可撤销”的字样,规定受盘人已在2月25日前答复才有效。但是,甲又于2月17日下午用电报发出撤销通知,该通知于2月18日上午送达乙处,乙于2月19日才收到甲空邮来的实盘。由于乙考虑到发盘的价格对他十分有利,于是立即用电报发出接受通知,事后双方对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产生纠纷。问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路易十四时期,家具的使用要根据人的地位等级,表现出宫廷礼仪。最高级的坐具是()。
A. 折叠凳
B. 高背的扶手椅
C. 高背的无扶手的软包椅
D. 软包的凳子
据文献记载,当年凡尔赛宫举行宴会等活动时,宫廷里实行一种“普里安仪式”,就是要在路易十四说过“请入座普里安”之后,妇人们才能坐下。只有享受到普里安礼仪的妇人才能自由的出入宫廷。也就是对于富人来讲,获得普里安是一种最高的荣誉。普里安是一种( )。
A. 靠背椅
B. 扶手椅
C. 安乐椅
D. 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