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女,23岁,未婚,公司职员)在一次社交场合与于建国(男,35岁,已离婚,有一女儿)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双方决定结婚,并于1998年5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1年6月,李强(男)闯入了张丽的生活,导致其家庭关系骤然紧张。于建国在考虑之后,提出离婚,两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解决。在离婚诉讼期间,张丽就其一项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可获10万元。 [试分析] (1)于建国在婚前购置的轿车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2)于建国在购置该车时,曾向人借债2万元,这笔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3)10万元转让专利的费用应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