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业主顾澜峰于2018年5月13日(周日)来到链家店面登记出租一套两居室,房产证上显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X京房权证海字第624403号”;房屋所有权人为顾澜峰与王芸(顾澜峰的配偶);房屋坐落于“海淀区美丽园中路15号院4号楼502号”;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为127.99平米,套内建筑面积为102.95平米。该房屋当时为全款购买,房产证上显示无抵押;2)客户张作山于2018年5月15日(周二)通过链家网联系到经纪人周向南,并委托其承租一套两居室,周向南立刻为张作山匹配了三套房屋并于当晚形成了带看。经过周向南的带看,张作山对顾澜峰的房屋表示满意,想约顾澜峰面谈,但顾澜峰工作繁忙只能周六见面,在周向南的建议下,张作山支付了2000元的意向金;3)2018年5月19日(周六),双方正式签署了租赁合同,租金为12000元/月,租期为两年,起租日期为2018年5月21日(周一),付款方式为押一付十二,签约当日张作山现金支付了一年租金,第二年的租金约定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提前一个月支付。双方于2018年5月19日(周六)办理了物业交割手续,2017年3月21日张作山正式入住。在收取意向金的时候,所签署的协议内容,不需要填写的是哪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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