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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位于中心广场创润实业大楼二楼的弘大競才培训学校教学点原为株洲市競才修业培训学校的教学点,今年5月,株洲市競才修业培训学校更名为株洲市西雅外语培训学校后,在市教育局备案登记的学校地址变更为"株洲市中心广场家润多B座六楼"。这意味着,创润实业大楼的这个教学点已经退出市教育局备案登记的教学点名单之列。事实情况是競才修业培训学校进入株洲后,没有在教育局取得独立的办学资质,而是与西雅外语培训学校进行了"联姻"。两个学校分道扬镳后,競才修业培训学校没有获得新的办学资质,于是将注意力转移到了株洲市弘大教育培训中心身上,而競才修业独特的办学模式正是"弘大"所看重的,双方一拍即合,成立了弘大競才培训学校,并开始招生办学。鉴于这种情况,市教育局责令该校近期整改,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予以取缔。 问题:请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分析市教育局的行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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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于1955年与李梅结婚,婚后一直未能生育。1960年,夫妻俩收养一名8岁男孩,取名王庆。王庆长大后成家立业,并生有一子王强,一家人其乐融融。1995年,李梅因病去世。1998年,王君结识了丧偶的退休女工刘莹,双方于1999年登记结婚。刘莹的独生女赵艳时年23岁,刚从大学毕业参加工作。2003年,王君突发脑溢血,虽经及时抢救捡回一条命,却落下半身不遂,且花掉了一辈子的积蓄数万元。出院后,由于增加了医药费等费用,王、刘二人本来仅够维持生活的退休金入不敷出。王君忍不住向晚辈提出给付赡养费一事。此时晚辈的家庭状况是:王庆已因车祸死亡,其子王强大学毕业进了企业工作,尚未结婚,月收入4000元;赵艳未婚,月收入3000元。王强认为自己的父亲是王君的养子,且已经去世,自己与王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不愿承担赡养义务。赵艳未明确表态。 就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王强是否有赡养王君的义务?

在分类监管期内指标情况好转且没有发生违规行为的B类企业,自列入B类企业6个月后,可经外汇局登记办理以下哪几项业务?()

A. 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
B. 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的转口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C. 签订含有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
D. 收支日期间隔超过180天(不含)的转口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双层治疗车下层应为()

A. 清洁区域
B. 无菌区域
C. 污染区域
D. 半污染区域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纳税人端软件是指网络发票管理和查验系统
B.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网络发票全部联次或取得受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金额为负数的红字网络发票
C.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变更网络发票核定内容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税务机关确认,予以变更
D.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作废开具的网络发票,应收回原网络发票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并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发票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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