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一私营企业老板,他有3个儿子张甲、张乙和张丙,其中张丙于几年前去世,他的妻子已经改嫁,只留下两个年幼的女儿,由张某的妻子帮助抚养。张甲与张乙都已结婚但均未生子。张某的企业为其与两个儿子合伙经营,张甲和张乙都在张某的企业中担任要职,张某与张甲、张乙约定对于该企业的经营收益按2:1:1分成。基于企业的业务需要,2001年5月7日张某带张甲和张乙一同到南方进行一项重要谈判,途中飞机失事三人全部丧生,无法查明死亡的先后顺序。在清理张某企业资产后,确定该企业净资产为80万元。 请问: (1)张某、张甲、张乙的遗产各是多少?请说明理由。 (2)张丙的两个女儿是否享有继承权?其各自可以继承的份额是多少?为什么? (3)张某的妻子可以继承的遗产份额是多少?为什么? (4)张甲的妻子可以继承的份额是多少?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