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至2018年发生的与企业合并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2017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1500万元自非关联方处控股合并乙公司,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70%,能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4000万元(其中股本为5000万元,资本公积2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000万元,盈余公积3000万元,未分配利润3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差额为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公允价值髙于账面价值600万元,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6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一项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400万元。
(2)2017年9月1日,乙公司将一批原材料销售给甲公司,售价为500万元,其成本为400万元,至年末甲公司尚未支付该笔货款,乙公司对其计提坏账准备50万元,至当年年末甲公司购入的该批原材料尚未被生产领用,也未对外出售。
(3)2017年12月31日,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8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2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4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年初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库存商品对外出售60%。
(4)2018年1月1日,甲公司自非关联方处再次购入乙公司10%的股份,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价款1800万元。当日乙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6260万元。
(5)2018年7月1日,甲公司将上年自乙公司购入的原材料生产领用,并将所生产产品于当年全部对外出售。
(6)2018年10月31日,甲公司支付自乙公司购入的原材料价款。乙公司转回计提的坏账准备50万元。
(7)2018年12月31日,乙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10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3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5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2017年年初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库存商品当年全部出售。
其他资料: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存货售价均不含增值税,且各项存货均未发生减值;甲公司和乙公司销售商品及原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要求:
(1)编制甲公司控股合并乙公司个别报表中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控股合并乙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
(3)编制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与合并报表有关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
(4)根据资料(4),编制甲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应编制的调整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2018年度与合并报表有关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