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7年10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乙公司购人甲公司10件A产品,每件销售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0万元。甲公司已于当日收到乙公司货款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产品已于当日发出,每件销售成本为160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同时,双方还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甲公司于2×18年3月31日按每台360万元价格购回全部该产品。则甲公司2×17年12月31日因该事项确认的其他应付款金额为()万元。
A. 3000
B. 3100
C. 3300
D. 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