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公司与中天公司吸收合并为集团企业,合并前世纪公司资产的公允价10000万元,资产的净值是9000万元,负债4000万元,允许弥补的亏损是9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中天公司资产的公允价8000万元,资产净值是7500万元,负债4000万元,允许弥补的亏损是3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是15%。 企业合并为集团前,世纪公司正在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期间,剩余年限为一年;而中天公司还有两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也未享受期满。若2008年企业合并,且当年集团盈利1500万元,合并后该集团当年的应纳税所得税额是()。
A. 0万元
B. 27万元
C. 54万元
D. 18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