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先选定文本,按Ctrl+C键后,再到插入点按Ctrl+V键 B. 选定文本,单击“编辑”—“复制”后,将光标移动到插入点,单击工具栏上的“粘贴”按钮 C. 选定文本,按住Ctrl键,同时按住鼠标左键,将光标移到插入点 D. 选定文本,按住鼠标左键,移到插入点
A. 违法事实不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B. 违法行为轻微的,不予行政处罚 C. 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立为刑事案件处理 D. 对需要给予收容教育处理的,依法作出收容教育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