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6年2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文路留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路公司”)。四名股东的出资比例依次是35%、30%、25%和10%。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丙任监事。 (1)2007年2月,丙提出,甲在留学咨询行业从业多年,经验丰富,对公司业务发展有较大贡献,提议2006年度利润由甲、乙、丙、丁分别以45%、25%、20%和10%的比例进行分配。全体股东均表示同意。 (2)2008年3月,乙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一辆轿车,经销商要求其提供担保。乙与甲商量后,甲便以文路公司名义与经销商签署一份保证合同,并加盖文路公司印章。事后,甲将此事告知丙,丙未表示异议。丁得知后表示反对,甲回应说公司多数股东已经同意,担保不违反法律。 (3)2010年7月,丁因公司3年来一直不分配利润而提出查阅会计账簿的书面请求。文路公司允许丁在公司查阅会计账簿,但拒绝丁复印部分账簿内容的请求。 (4)2011年1月,丁见投资无回报,也无法参与管理,心生转让股权之意。经询问,乙有兴趣购买。甲听说后提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因此,丁必须先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才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乙。后丁认为乙的出价太低,遂放弃转让给乙的打算。 (5)2011年4月,甲编写的《留学指南丛书》出版。甲未告知其他股东,就以文路公司名义从自己手中购买5000套该丛书。丁知道后提出异议,认为甲的行为违反了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 (6)2011年5月6日,丁向公司监事丙当面递交一份书面请求,请求其向法院起诉甲违反忠实义务,要求甲赔偿公司损失。丙一直未做答复,也未采取任何行动。6月20日,丁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对甲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甲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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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写入光盘的容量为650兆,可存储图像约1250幅,那么一幅CT图像的大小约为()。

A. 88兆
B. 76兆
C. 64兆
D. 52兆
E. 40兆

拘留所等级依据()评定。

A. 必备条件
B. 考核性标准
C. 申报材料
D. 必备条件和考核性标准

()认为应该重视舆论领袖和口头传播的作用。

A. 信息非对称理论
B. 交易费用理论
C. 创新传播理论
D.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派克公司生产的钢笔在全球一直享有盛誉。公司在40年代至50年代正处于发展的高峰期。然而,此间,匈牙利人拜罗兄弟发明了圆珠笔,一举打破了派克公司一统市场的局面。圆珠笔造价低廉,使用方便,一问世就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派克公司在竞争中显得被动无力,不仅身价一落千丈,销售额骤减,而且几乎濒临破产。该公司欧洲高级主管马科利认为,派克公司在这场市场争夺战中的致命错误,是没有以己之长,攻人之短,而是拿自己之短与别人之长相争。鉴于此,马科利下定决心要扭转公司的局面。他筹集巨资,买下了派克公司,接着立即着手重塑派克钢笔形象。派克公司生产的笔历来讲究做工,品质优良,这正是其长处,显然不能拿这种高品质的笔去同廉价的圆珠笔在普通消费者市场上一比高低。因而新的派克公司着意突出其高雅、精美和耐用的特点,从一般大众化的实用品市场上抽身出来,竭力宣传其作为高社会地位的象征的特点。确立了战略思想后,派克公司采取了两项重要战术措施。首先,削减派克钢笔产量,并将原来的销售价提高30%。同时,增加广告预算,加强宣传以提高派克钢笔作为社会地位象征物品的知名度。凭借上述措施,派克笔终于在竞争中站稳了脚跟,并以华贵、精美为特征,稳居世界高档笔市场。 派克笔与圆珠笔竞争的成功说明,企业要贯彻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必须()

A. 以顾客为导向
B. 不断创新
C. 做到扬长避短
D. 重视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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