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华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的核算【案例背景】华科实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实业)系国内一家上市公司,是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在对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前,华科实业的财务总监给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张杰注册会计师发来电子邮件,沟通2014年有关华科实业金融工具的处理。(1)2014年1月1日,华科实业按面值购入长河公司发行的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债券100万张,该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5%,利息于每年年末支付,购入时支付款项10050万元(包括相关交易费用)。华科实业管理层根据当前的资金状况将购入的长河公司债券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2014年12月,华科实业预计2015年资金周转紧张,于2014年12月25日将所持有长河公司债券的80%予以出售,出售所得价款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为7950万元。出售该部分债券后,华科实业预计未来有充裕的现金,对于剩余20%长河公司的债券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出售80%长河公司债券后,未对所持有的剩余20%的长河公司债券进行重分类。(2)2014年10月20日,华科实业在二级市场购入骏泰公司股票30万股,每股10元,实际支付价款300万元,另发生相关交易费用10万元。华科实业购入骏泰公司股票后,对骏泰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华科实业不准备近期出售。华科实业将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初始确认金额为300万元,并根据该股票在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每股11.5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5万元。(3)2014年1月1日,华科实业自证券市场购入万达公司于当日发行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该债券面值总额为12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期限为5年。购入时实际支付价款90万元,另外支付交易费用2万元。假定华科实业计算确定的实际年利率为8%。华科实业将该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年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下降为70万元,华科实业预计该项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还会持续下跌。华科实业于2014年年末确认投资收益7.36万元,其他综合收益29.36万元。 (4)2014年4月10日,华科实业销售一批商品给嘉德公司,商品总价(含增值税)为585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收到。双方约定,嘉德公司应于2014年11月10日付款。2014年9月20日,华科实业与嘉德公司协商后约定,将应收嘉德公司的货款转让给万佳置业信托公司,价款为512万元,在嘉德公司不能按期偿还货款时,万佳置业信托公司不能向华科实业追偿。华科实业根据以往经验,预计该商品将发生的销售退回金额为9.36万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华科实业承担。对于该应收账款的转让业务,华科实业将收到的转让款项与所转让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73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5)2014年12月31日,华科实业按面值100元发行了100万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取得发行收入总额10000万元,该债券的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按年支付利息;每份债券均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间转换为华科实业10股普通股;在债券到期前,持有者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要求华科实业按面值赎回该债券。华科实业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年利率为6%。假定在债券发行日,以市场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为9400万元,市场上类似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提前要求赎回债券权利(提前赎回权)的公允价值为60万元。华科实业对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嵌入的提前赎回权作为衍生工具予以分拆,确认其他权益工具540万元,确认衍生工具6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假定不考虑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代张杰逐项判断华科实业对上述金融工具的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不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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